澎湃新闻网消息,2021年6月,江西婺源沱川乡7岁男童余乐乐(化名)放学后被同村人接走,路上不幸溺水身亡。余乐乐的妈妈李晓清(化名)认为,校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月中旬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9月8日9时许,该案在婺源县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李晓清告诉澎湃新闻,庭审现场,被告沱川学校校长未到庭,由校方的代理律师到庭参加庭审。此次庭审历时三小时,法院将择期宣判。
李晓清的代理律师告诉澎湃新闻,庭审现场双方的主要争议点在于学校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学校的过错与余乐乐溺亡之间的因果关系。
此前,李晓清的代理律师告诉澎湃新闻,家长的主要诉求为:希望校方赔偿余乐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家长从上海返回婺源处理此事的误工费和交通补贴,总计在80万余元左右。
对于一审开庭,8日下午,涉事学校校长王学文回应称,此事以法院判决为准,“详情请联系代理律师沟通。”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由于李晓清和丈夫平时在上海打工,余乐乐在家里由爷爷奶奶照顾。李晓清称,6月30日,其不满8岁的孩子余乐乐在学校被同村人接走后,路上不幸落水溺亡。她认为,家人并不熟悉接走余乐乐的人,学校为何要同意被孩子被人接走呢?校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李晓清说,当天婺源沱川天降大雨,家中也进水了。为了确保孩子和老人安全,6月30日11时51分,她在班级群里回复班主任称,希望让余乐乐先在学校等着,等情况好转后,再让孩子的爷爷奶奶去接。
接走余乐乐的男子此前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他跟余乐乐的爷爷关系“熟悉一些,和李晓清陌生点”。当天出于好心,看到有两个孩子家长还没有接,就带着余乐乐一起回家。没想到,走到村上角的小河旁时,余乐乐和另外一个孩子,“要用小溪的水洗脚,结果余乐乐一下就被水卷走了”。
微信聊天截图显示,6月30日14时19分,老师在班级群艾特余乐乐妈妈和另一位妈妈,通知称“余乐乐和余某昊被他们的叔叔带走了,我问了两个孩子,他们都说认识的”。
李晓清的代理律师表示,对校方提起诉讼,一方面是希望解决民事赔偿的问题,另一方面不放弃追究校方的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实际上校方完全可以在接送制度上做到合规合法,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原标题:婺源小学生放学被同村人接走后溺亡,家属向学校索赔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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