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年第1号)
当前,我县报告1例长沙市返攸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检测者,疫情防控工作面临严峻形势,为严防疫情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县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管控在攸人员离开县域。从10月23日零时起,全体在攸人员近期暂不离开攸县县域,如因要事确需离开攸县,须提供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严格执行“居家令”。从10月23日起,除从事疫情防控、应急管理、企业生产、工程项目建设、医疗保障及有关紧急公务的人员外,其他居民一律居家休息2天。全县暂停各类现场会议和群体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三、严格公共场所出入管理。全县所有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所、室内密闭娱乐场所、电影院、宗教场所、城区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性场所暂停开放。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严格落实查验“两码”(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单位、居住点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守,主动加强涉疫人员排查,落实疫情管控措施。暂停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一切线下教育教学、外出考察及培训活动。
四、严格落实全员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广大居民要高度重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勤洗手、多通风,保持健康生活习惯和良好生活环境。外出时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單、自觉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时刻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详细活动轨迹,一旦发现轨迹交集,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单位和社区(村)。时刻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全县所有居民,即日起自觉就近接受核酸采样检测,排除个人及家庭风险。
五、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防控责任,对不认真履职尽责、造成防控工作被动的公职人员,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谣传谣、扰乱社会秩序等破坏防控大局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将另行通告。
攸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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