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总队获悉,《重庆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渝公规〔2017〕7号)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于2010年7月9日印发的《重庆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将同时废止。
据警方介绍,新《目录》是根据七年多来的施行情况,在征求意见后综合修改的,更加人性化,同时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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