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镇土地中超过三分之一是住宅用地,从2009年至2016年,全国城镇住宅用地面积累计增幅超过了三成。昨日,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在京发布《全国城镇土地利用数据汇总成果》,介绍全国城镇土地利用数据汇总工作及汇总成果。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09年开始,国土部每年组织开展全国城镇土地利用数据汇总工作,按照“建制镇—县—市—省—国家”方式,对城镇内部的每块土地利用现状,逐级汇总形成全国城镇土地利用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国城镇土地总面积达到943.1万公顷。其中,住宅用地面积315.9万公顷,占33.5%;工矿仓储用地267.9万公顷,占28.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7.5万公顷,占12.5%;交通运输用地110.3万公顷,占11.7%;商服用地69.8万公顷,占7.4%。
相关负责人说,从2009年到2016年,全国城镇土地面积增加218.1万公顷,年均增长3.8%,增长速度总体呈逐渐放缓趋势。
住宅用地方面,2009年至2016年,全国城镇住宅用地面积累计增幅为31.6%,年均增长4%,与全国城镇土地增幅基本接近。其中,中、西部地区的城镇住宅用地年均增幅均大于东部、东北部地区的年均增幅。对于不同规模城市,其住宅用地的年均增幅由高到低依次为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及超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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