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高二女生摔坏同学手机没钱赔,竟去偷手机“以偷代赔”,因涉盗窃罪被抓,云阳县检察院倾心尽力挽救,给了这名女生改过自新的机会。近日,这名女生高考过了本科录取线,已被一所高校录取。
在校花季少女犯法致前途未卜
云阳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官张丹介绍,2016年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17岁的小雨(化名)当时是该县某职业教育学校高二的在校学生,她不小心把同学的苹果手机损坏,无钱赔偿也不敢回家告诉父母怕挨打挨骂,小雨心生“以偷代赔”的念头。之后,小雨前后两次进入某单位,偷走一部手机和1300元现金悉数转赔给同学,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抓获。
不久,案件被移送到云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承办检察官方爽拿到卷宗后便思索,小雨是在校未成年学生且2018年就要参加高考了,是单纯走完办案程序,还是倾心尽力挽救,也许这一工作中一次情理与法理的正常选择,就有可能改变涉罪青少年一生的命运。
于是,为不影响小雨在学校的正常学习,防止办案可能给小雨带来的心理压力,避免在同学中产生负面影响,检察官与校方达成共识,严格控制案件知情面。方爽等办案检察官在了解情况时,大家都着便装、不开警车进校园,讯问做笔录选择在周末或者节假日,办案就这样在悄然无息中进行着。
检察官护花免于起诉见转机
小雨在家长的陪同下,积极给被害人赔偿并取得了谅解。看着小雨稚气未脱的脸庞,如果提起公诉,犯罪的标签将一生贴在她的身上,检察官认为小雨一时冲动触犯了法律,案情并不复杂,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且系高二在校未成年人,具备帮教环境和帮教条件。因此为了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使其不中断学业,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对小雨作了不起诉决定。
在对小雨宣布不起诉决定书时,检察官邀请家长和学校老师参与,面对面进行思想辅导、训诫教育和谈心交流,并鼓励小雨放下包袱、努力学习,积极备战高考。同时也叮嘱小雨的家长,希望他们平时多关心和陪伴孩子,注意教育方式方法,不要动辄打骂孩子,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
不起诉决定作出之后,案件承办检察官还通过微信、电话和家访,与他们继续保持联系,随时释疑解惑,同时开展关爱为主、监督为辅的定期回访,掌握动态。
小雨将录取通知书与检察官分享快乐
时间转到今年,小雨的高考成绩超过了本科录取线,在得知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一所高校后,检察官们感到无比的欣慰和喜悦。“我没想到女儿会考出这么好的成绩,感谢检察官们的用心挽救,把我的女儿从悬崖边拉回来,其实也更是拯救了我们这个家庭啊。”小雨的父亲说。
小雨在7月10日云阳县检察院针对不捕不诉未成年人大回访中写道:曾经我做的事情我一生都会后悔,因为这件事情我颓废了好长一段时间,很担心因为我犯的这个错让我不能考大学,那这辈子就完了,检察官们告诉我,我的犯罪记录会封存而且会严格保密,鼓励我好好学习,考上一所好大学,最终打消了我的顾虑,我才能够踏进大学校园,享受属于我的青春时光。
建立未成年人不起诉训诫制度
检察官引导矫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回归正途
据了解,今年2月,云阳县检察院建立起未成年人不起诉训诫制度,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后,检察机关并不是盲目地处罚和一味指责,针对未成年人年龄小、认知浅、易扭转的特点,采取宽严相济的教育方式避免其二次犯罪,从内心深处打动和温暖这些一时误入歧途的孩子们,及时引导矫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回归正途,通过人性司法和关爱执法的紧密结合,建立检察机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长效机制,将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责任落到实处。
云阳县检察院通过加强与教育部门、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组建“爱心帮教圈”。5月22日,云阳县教委、公安局、检察院会签《关于开展“护蕾”专项行动的实施办法》,以深拓展、广延伸、长时间做好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他们重返校园之路搭建直通车。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谢洪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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