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罗先生带着怀孕4个月的老婆驾车外出,在合川双槐服务区停留后他驾车离去,车开出去几公里后才发现老婆被“落”在了服务区,于是赶紧把车停在应急车道下去寻找,步行6公里终于接到老婆。可等着他的却是高速执法人员,因为不按规定停车,还擅自在高速公路行走被处罚和教育。
11月5日3时30分,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五大队执法人员巡逻至G85渝广高速公路进城方向55KM+500M处,发现一辆川Y59E78轻型货车停在应急车道,还占了一部分行车道,车辆开启了应急闪光灯,但没有摆放警示标志,最奇怪的是该车拉了一车辣椒,车门没锁,钥匙也插在车上,还有个手机放在副驾驶,执法人员试着发动汽车发现油量充足,也没有其他任何故障。执法人员在现场摆放好安全警示标志后,通过车内资料信息联系上驾驶员罗某。
原来,罗某在刚经过双槐服务区(距停车点约3公里半)停车上厕所,回来时没有发现后排睡觉的老婆也下了车,就继续开车前行。突然,接到老婆借用服务区工作人员手机打来的电话,才知道老婆并不在车上,慌乱之中罗某停下车,只开了应急闪光灯,也没注意车有没有停好,就急忙往回跑,准备去服务区找老婆。
约十分钟后,罗某及其老婆平安返回,但罗某老婆已经怀孕4个月,连续走了3公里多的夜路,脸色不是太好。
执法人员对罗某不按规定停车,还擅自在高速公路行走的行为给予了处罚和教育。
高速执法人员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如在服务区作了短暂停留,开车前应当检查车上人员是否到齐再行出发。如在高速公路遇到突发情况一定要冷静,可及时拨打12122救助电话,或将车辆开至附近服务区或收费站,而不应在高速公路随意停车,甚至在高速公路步行,以免给自身或他人带来安全隐患。
上游新闻记者 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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