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发出通知,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内企业能够陆续、有序复产复工,对上岗前14天内未离开永川辖区,且没有(或已解除)居家隔离和医学观察的员工,可以直接上岗。
根据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发出的通知,企业复产复工,除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自觉承担本企业防控责任等外,还必须承诺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防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必须严格落实区外上岗人员不少于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必须按照《企业职工疫情防控操作手册》要求严格执行到位。
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复产复工企业分为优先保障企业、及时复工企业和稳步复工企业三类。除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物资生产企业、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和生活必须品生产相关的优先保障企业和及时复工企业外,其余稳步复工企业均在2月9日24时后分类分批有序复产复工,也可继续往后推迟。
在严格企业上岗人员把关方面,通知表明,上岗前14天内未离开永川辖区,且没有(或已解除)居家隔离和医学观察的员工,可以直接上岗;从区外返(来)永川的员工,近14天体温正常、无密切接触史,且通过自驾或企业包车直接抵达永川的,可以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上岗;从区外返(来)永川员工原则上暂不携带家属;对目前仍在湖北境内的员工劝留在当地,暂不返回;怀孕妇女、有慢性基础疾病,60岁及以上的员工不得安排上岗。
有以下情形的员工,从到达永川之日起,一律隔离14天且无异常情况,才可安排上岗:近14天有湖北旅居史、与湖北旅居人员和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的;体温超过37.2℃、有咳嗽等症状的;从区外其他地方乘坐公共交通返(来)永川的。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刘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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