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市24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地方标准中(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地方标准”),对企业复工复产的疫情防护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呢?今(5)日下午,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副局长夏雄伟进行了专门解答。
“生产型企业是人群聚集场所,存在疫情聚集传播的风险较大。”夏雄伟称,这次发布的地方标准,重点从单位运营管理、人员健康管理、场所管理、个人防护、清洁消毒等方面来落实落细疫情防护措施,基本涵盖了单位管理的方方面面。
企业复工复产前,一是要成立疫情防控机构,制定防控方案和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制度,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切实做到疫情防护有人抓;
二是要提前采购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物资,并建立防疫物资采购、发放台帐,做到疫情防护有保障;
三是要提前做好生产车间、职工宿舍、食堂等清洁消毒工作,做到疫情防护早安排。
企业复工复产后,一是要加强人员管控,对进出人员登记、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提出了要求;
二是要加强运营管理,对环境消毒、通风、清洁,以及开会、宿舍、就餐、物流快递等提出了要求;
三是加强应急处置,一旦发现病例,及时采取隔离、安排就医等措施,并向辖区政府、园区报告,如果为确诊病例,还要实施疫区封闭、人员隔离、场所消毒等措施,防止疫情传播。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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