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市民政局在长寿区举办的“发言人来了——民政惠民政策进社区”专场发布活动,邀请民政系统的5位“发言人”,就民政领域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老人儿童福利等工作和政策与群众面对面交流。
在现场的一问一答中,社区居民了解到了最新的民政政策。
问题1:为什么申请低保要以家庭为单位来申请?如果一个家庭有一个重病残可以享受低保吗?
重庆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刘征:是的,申请低保是要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因为申请低保的审核标准是以家庭收入来计算的。
如果一个家庭有一个重残、重病人员,要区分三种情况来确定是不是能享受低保。第一种情况,如果这个家庭是建档贫困户,那么这个重残、重病人员是可以按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但是,这个重残、重病人员自身的收入、财产和消费支出还是要符合低保规定。如果他的收入高于低保标准,名下还有机动车辆、多套房屋等等,那就不行了。
第二种情况,如果这个家庭是低收入家庭(就是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低于低保标准1.5倍,财产状况要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也不管这个重残、重病人员与其他家庭成员是啥子关系(比如: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与父母),都可以按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但是,在核算家庭人均收入时,需要考虑到家庭成员的赡、抚、扶养费收入以及家庭财产状况。
第三种情况,如果这个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这个重病残人员也可以分户申请。但是这个重病残人员必须已成年人,而且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身患重特大疾病长期卧床不起,申请时只能与父母、兄弟姐妹分户。
问题2:我有一个亲戚原来一直都享受低保,但是上个季度突然就停了,请问什么原因?
重庆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刘征:这种情况是存在的,因为低保是根据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身体状况、就业能力和收入状况,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核查。对特困人员、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低保家庭,每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核查的结果就是低保金调增、调减或停发的依据。
问题3:我有一个亲戚正在申请低保,但低保还没有办下来,家庭又很困难,这时可不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重庆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刘征:可以。因为临时救助本来就是起过渡和衔接的作用。申请低保有一个过程,如果你这个亲戚家庭确实很困难,在低保还没有批下来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临时救助的。另外,即便是在享受低保或者是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如果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符合条件的同样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问题4: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在小区,是否影响居民生活品质?
重庆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杨胜普:居家养老、就近养老,不离家庭亲情、不离朋友交往,在熟悉的环境中养老,是老年人的热切期盼,有一句话叫“你陪我长大,我陪你变老”,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是对我们父母最大的回报。
居家社区养老是许多发达国家普遍的养老方式,调查表明,超过90%的老年人采用居家社区养老。养老服务中心建在小区,不仅不影响居民生活品质,反而进一步完善了社区服务功能,让我们的父母在身边养老,既有利于子女亲属探望关怀,满足老年人的这一愿望,也有利于弘扬爱老助老孝老的优秀传统文化,提升社会的文明程度。
我们建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除了有少量的床位之外,主要功能是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助餐、文化娱乐、紧急救援、政策咨询等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无偿或低偿的助餐、助浴、助乐、助医等社区居家服务。
有的担心养老服务中心脏、乱、差,会影响自己的生活品质,这个可以理解,但是,现在我们建的养老服务中心要求标准化、规范化,干净、整洁、舒适,就像星级宾馆。大家有空不妨到我们新建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去亲身感受一下、体验一下。
问题5:请问文处长,刚才听了你介绍的孤儿政策,孤儿生活是有保障了,那他们读书和看病怎么办?
重庆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副处长文静:孤儿医疗救助,我们有“明天计划”,孤儿教育有“福彩圆梦·孤儿助学”。近年来,政府持续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也就是说,对具有我市户籍0-18周岁孤儿,以及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在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年度医疗康复费用自付部分进行资助。近年来支出387万元救治224名孤儿。
同时,从2019年开始,我们还开展了“福彩圆梦·孤儿助学”行动,对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孤儿,按照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标准进行资助,近年来,共资助720名孤儿。
问题6:“明天计划”的资助范围有哪些?
重庆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副处长文静:“明天计划”资助范围是孤儿在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康复费用自付部分,也就是说,孤儿医疗康复相关费用总额扣除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康复救助、慈善捐助等费用后的剩余部分。
譬如:诊疗费用,孤儿1年内在定点医院的诊疗费用(包括住院及门诊费用),累计在1000元以上的自付部分;康复费用,孤儿在定点医院内接受专业医疗康复训练费用的自付部分,资助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3万元;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服务费用、假肢矫形器等辅具器具配置费用等等。具体内容和申报程序会后大家可以到两侧领取民政政策解读手册,那上面说的非常清楚。
问题7:我听说满了90岁的老年人每月都有高龄补贴,咱们长寿区有吗?
长寿区民政局局长廖智辉:有。目前,我市各区县高龄老人营养补贴标准由区县自行制定。咱们长寿区的高龄补贴从2021年1月1日起将执行新的标准,90-95周岁长寿籍老人每月享受100元补贴,96-99周岁长寿籍老人每月享受200元补贴,10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享受800元补贴。
当然,这个补贴金额并不高,对一位老人或者说有老人的家庭来讲,发挥不了太大的作用。我们平时去一趟超市可能就要消费100多块钱。但是我们为什么要发这个补贴?主要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带动大家一起孝敬老人、关爱老人,让他们晚年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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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0月底 重庆支出低保、特困供养资金59.18亿元
在本次专场发布活动中,重庆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建华发布了今年全市困难群众保障工作情况。
城乡低保:截至10月底,全市有低保对象88.78万人,其中兜底保障农村贫困人员24.95万人。
特困供养:截至10月底,全市有供养18.48万人,其中供养农村贫困人员1.26万人。
截至2020年10月底共支出低保、特困供养资金59.18亿元,其中兜底保障农村贫困人员社会救助资金10.53亿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困难群众物价临时补贴: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今年以来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29亿元。
调整低保标准:从2020年9月起,我市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40元提高到496元,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80元提高到620元。
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简化优化了临时救助的审批程序,今年疫情以来,共计临时救助困难群众8.59万人次、支出临时救助2.15亿元。
改造提升乡镇敬老院:规划改造乡镇敬老院600所,让想到敬老院集中供养的失能特困人员都如愿,目前,已有1万余人入住。
关心关爱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今年为6400多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约7600万元。
全力保障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全面落实“两项补贴”制度,今年给近50万名残疾人,发放了2.7亿元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积极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全市社会组织开展重点扶贫项目882个,筹集扶贫款物达4.94亿元,惠及困难群众48.3万人次。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陈翔 摄影 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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