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渝北交巡警供图
华龙网消息,驾驶员罗某购买交通事故保险后刚生效30多分钟就发生了交通事故,这是机缘巧合还是另有其因?渝北交巡警认真核查,终于水落石出。
近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接到报警称,在龙兴镇天堡工业园某路段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事故现场已撤除,两辆小车均受损,无人受伤。调查时,其中一辆事故车的驾驶员罗某告诉民警,当天14时31分时,他驾车在道路上左转,因没有注意观察,与这辆直行的小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怕影响交通堵塞,因此拍照固定证据后撤除了现场。另一辆事故车驾驶员也证实了以上证言。根据现场勘查、罗某和另一驾驶员的描述以及事故现场照片,按现有证据来看:罗某观察不当、强行左转发生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民警对罗某的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以及保险等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该车的保险系当天才购买的,而且刚生效30多分钟就发生了事故。这种巧合让民警觉得有些蹊跷,对该起事故作进一步调查。
根据罗某讲述的事故时间,民警调取了事发地周边的交通监控视频发现,在罗某叙述的事故时间段,根本未发现罗某的小车经过事故路段。民警向双方驾驶员出示了证据,并对他们进行法律法规教育。
最终,双方都承认:这起交通事故实际发生时间为当天上午10时左右,并不是14时31分。当事人罗某坦白: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一直不知道车险过期了,直到事故发生后,拿出保单准备报保险时,才发现已经过期几天了。该事故导致两车的车损接近1万元,而且罗某负全责。如果保险不理赔,罗某就得自掏腰包。1万余元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于是,罗某便想出立即买保险,等保险重新生效后再报警的“妙招”。为此,罗某用手机对事故现场进行了拍照,并和对方协商,称自己没钱赔,并讲明自己车子已经脱保了,要等他重新买保险后再报警理赔。对方驾驶员同情罗某,便同意配合其说辞。之后,罗某便立即联系了自己的保险业务员购买了保险,并一直督促着让保单在当日14时生效。当罗某得知保险生效后,便立即打电话报警。
民警对罗某谎报事故时间企图骗保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判定罗某承担事故全责,承担两车的修车费,并对其强行变道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记分、罚款的处罚。民警仔细勘察,及时阻止其骗保行为,没造成后果,但保险机构仍然保留了对罗某进一步处理权利。
交巡警提醒:驾驶员一定要及时对车辆进行年检、购买保险,否则发生事故后无法获得理赔。公安机关会对每起事故进行严格的调查和信息核对,坚决杜绝通过谎报事故时间,伪造事故现场等非法手段获得理赔行为,对构成骗保违法事实的,将会依法查处。
华龙网记者 尹建红 通讯员 郑丽梅
原标题:司机购买交通事故保险刚生效30分钟就“撞”了 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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