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渝中区大坪的周先生之前喝了两杯啤酒,没有达到酒驾标准。这一次,他喝了一瓶左右的啤酒,结果会怎样呢?
17日晚,渝中区朝天门大队民警在大坪大石路附近设置夜间酒驾检查站。深夜10点过,民警发现一辆黑色小车正常行驶中突然在不远处停车,十分可疑。
民警立即赶上前挡获车辆并询问驾驶人情况。
刚靠近驾驶室,民警就闻到了驾驶人满身的酒气。经过初步检测,酒精快速排查仪显示为“有酒精”。
随后民警将驾驶人带回接受进一步的呼气式酒精测试。
经了解,司机周先生的家就在大石路附近。
周先生说他不久前就有过被交巡警查缉酒驾的经历,当时他喝了两杯啤酒,酒精检测结果为12mg/100ml,没有达到酒驾标准。
17日当晚,他喝了一瓶左右的啤酒,想到路不远就算被查到也不一定会超标,于是继续心存侥幸开车回家。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周先生的检测结果为54mg/100ml,已经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我不少朋友都因为酒驾被处理过,就我一个人没遭,他们都笑话我,说下次肯定要轮到我了!”周先生一再摇头苦笑着说。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谭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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