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吴婆婆外出买东西,忽然发现路边的窗台上放着一个钱包。吴婆婆十分高兴,认为“天上掉馅饼”了,于是将钱包捡走。没想到的是,吴婆婆回家一个小时后,民警找上门来……
吴婆婆租住在黔江区沙坝镇街上,当天中午11点过外出买东西,从一个小巷子路过时,她看到路边一个窗台上放着一个鼓鼓的东西,凑近一看是钱包。“当时巷子里就我一个人,应该是有人遗失的。”吴婆婆后来告诉民警,当天是妇女节,她认为是自己“运气好”,这是“老天爷给的礼物”。
到家后,吴婆婆还没急着打开钱包,就开始吃午饭了。中午1点过,有人敲门,来的是派出所的民警,询问她是不是捡到一个钱包。吴婆婆很爽快就承认了,但她很纳闷,钱包是放在窗台上的,周围也没其他人,怎么民警就找上来了呢?
原来,当天上午,67岁的徐大爷到沙坝镇上的银行取了1600元,装在钱包里。回家途中突然内急,找到路边一个公厕,随手把钱包放在公厕的窗台上。当徐大爷走出厕所后,发现钱包不翼而飞,赶紧到派出所报警求助。
民警查看多处监控视频,发现“嫌疑人”是租住在附近的吴婆婆。民警现场查看发现,该公厕的窗台就在路边,吴婆婆以为窗台上的钱包是有人丢的,于是捡走。
经过核实,吴婆婆捡到的钱包正是徐大爷的。在民警的见证下,当天下午2点过,在沙坝派出所门口,吴婆婆将钱包归还。经清点,钱包里现金完好无损。
民警提醒:身边携带大量现金时,要谨慎妥善保管,以免遗失造成财产损失。拾金不昧是美德,据为己有不可取。如在公共场所捡到贵重物品或现金,一定要及时和公安机关取得联系,据为己有有涉嫌侵占的风险。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谭遥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