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害人害己,可仍有人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3月9日22时30分左右,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崇义勤务大队接到警情,称在太极大道娃哈哈鹅颈关立交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驾驶人有酒驾嫌疑。民警立即来到事发地,对驾驶人进行呼气酒测仪检测,结果显示为103mg/100ml,该驾驶员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驾驶人陈某得知,当晚酒后本已在龙潭老家休息的陈某,因琐事与女朋友发生了争吵,陈某情急之下想当面与女朋友解释,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涪陵城区去找女友,结果行驶至鹅颈关立交桥时,危险在不知不觉中降临了,由于车辆行驶速度较快再加上酒精的麻醉作用,意识有些模糊的陈某直接越过禁止标线,与对向车道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引发两人受伤的交通事故。酒醒后,陈某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深感悔恨。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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