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买东西,属于消费,是要花钱的。可有一家黄金首饰店却承诺,购买了他们的钻石首饰,不仅能佩戴使用,还能产生收益,消费者还要赚钱。几年前,陶先生就相信了这样的宣传。可结果如何?
陶先生手里拿的钻石戒指、钻石项链,钻石耳钉,都是他在2016年,从“中国黄金”江北店购买的。当时一共花了三万多。
陶先生说,之所以会购买这些产品,是因为店家做出了承诺,消费者购买这些首饰后,佩戴四五年,把首饰还给店里,能赚取10%到20%的收益。
陶先生说,处于对中国黄金品牌的信任,他完全没怀疑对方的承诺。2016年购买,到现在差不多四年多的时间。陶先生拿着回购协议、首饰等全套东西,想让店家履行回购承诺。结果发现,以前购买黄金的地方,已经变成服装店了。
陶先生隐隐有一丝不安。旁边不远处,有另外一家“中国黄金”店。既然都叫中国黄金,应该会对当初的回购协议负责吧?陶先生走进这家店里。工作人员说表示,哪家店给出的承诺,消费者就只能去找哪家店。
陶先生想不明白其中的道理。通过电话,记者联系了中国黄金重庆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很多店面虽然打着中国黄金的招牌,但其实只是中国黄金的加盟店。回购承诺,是加盟店的私自行为。
中国黄金重庆分公司的工作人员还说,陶先生当时购买首饰的那家店,已经关门好几年了。他们把保证金全部退还给了原加盟店的老板,也没有其他办法来约束原来加盟店的老板兑现相关承诺。工作人员透露,原来那家加盟店的其中一位股东姓郑,目前在观音桥,开了另外一家金店。
根据工作人员提供的信息,陶先生找到了观音桥的另外一家金店。店里的工作人员说,老板的确姓郑。可是陶先生受理的回购协议,没有郑老板的名字。这事儿压根儿和他们店没关系。
几年前的回购协议拿在手里,却找不到人来兑现。记者就此咨询了律师。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的田小江律师认为,虽然回购协议的签订和落款单位是中国黄金江北店。陶师傅应该寻找回购协议上的“中国黄金江北店”来履行承诺。但根据注册信息,并不存在“中国黄金江北店”这样一个主体,陶先生的维权之路不太乐观。
律师提醒市民,签订协议或者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对合同主体的审核,对方一定要是合法有效的主体。得到这样的消息,陶师傅很失落。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谭博治
原标题:首饰回购有收益? 合同找谁来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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