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08时45分,余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从涪陵区马鞍聚龙大道沿319国道往垫江方向行驶,途经319国道2402公里975米处(小龙桥路口)时将人行横道线上的行人代女士撞飞,造成行人代某某受伤,车辆受损。
据了解,该路段为长下坡,余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在斑马线路段处未提前减速,导致代女士在通过斑马线期间突然掉头行走时,余某某躲避不及将代女士撞飞。
涪陵公安表示,余某某在通过斑马线处时未停车让行人先行,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其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驾车行驶至斑马线区域时要注意观察、遇有行人过马路时要停车礼让行人。行人在过马路时应当按照交通指示灯和标志、标线行走,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隔离护栏,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快速通过斑马线。当行人站在斑马线前,并没有打算马上通过时,应示意礼让车辆通行。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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