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重庆微信公众号消息,“我家水费不对,偏高了!”今年1月交水费的时候,独居的何先生发现自家水费出现异常。
何先生居住在大渡口区晋愉绿岛,近两年父母搬走后,何先生一个人居住在此,平时到父母家吃饭、洗衣,仅晚上回晋愉绿岛休息时洗个澡。
但2021年1月份出2020年11-12月水费后,何先生察觉到不对劲:“一个人在家水费都是194元,和父母没搬走的时候,竟然没有差别。”
何先生立即请来了物业协助自查,确认了家中并不存在漏水情况后,在物业协助下拍照取证,水表读数0531(表号1205 000107126ED),然后向抄表员反馈,最终确认2020年11-12月实际用水量10吨,重新更正后交纳水费35元。
△ 2021年1月份拍摄的水表读数0531,何先生供图
2021年3月份收取1-2月水费151元,水费再次偏高,何先生再一次请来物业工作人员协助对水表拍照取证,本次水表读数0534(表号1205 000107126ED),实际用水量只有3吨。何先生直呼:“3吨水收费151元,相当于50元/吨,这可能是我用过最贵的自来水了!”
△ 2021年3月份拍摄的水表读数0534,何先生供图
“像这样水费偏高的情况,实际上不止一两次,只是今年才留意到。”所以,何先生连续两次抄表都请来了物业协助取证,确认无漏水并拍摄下水表读数后,向阳光重庆进行公开反映。小编觉得,何先生的维权方式称得上教科书版本了,既体面又高效。
最后,经过重庆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调查核实,该小区为网络水表,由于远程传输数据有误,故造成何先生户2021年1月和3月水费偏高。市二次供水公司已为何先生更改了抄表数据。
何先生家的水费,在下一次抄表时,是否还会出现远程传输数据错误,我们也将继续关注。
原标题:“50元/吨,这是我用过最贵的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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