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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姐姐是否必须抚养幼弟?律师:如养弟长大,弟也有义务给姐养老!
04-08 18:32:57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近日,随着电影《我的姐姐》的热映,“在父母意外去世后成年姐姐是否必须抚养未成年弟弟”成为热议的话题。

△电影《我的姐姐》

网友:意见明显出现两极化

不出意外的是,网友的意见也明显呈现了两极化。

“那姐姐是不是也有权决定父母生不生二胎啊,权利和义务总要对等的吧?”

“肯定不养啊,傻吧,就算有经济能力也不是他妈,养了他长大以后能保证弟弟孝敬姐姐吗?”

“不该抚养、除非姐姐自愿,其他人无权强迫。”

这是同情姐姐遭遇的网友有感而发。

“错的是他们的父母,女儿这么大了,生二胎应该尊重女儿意见。”

“父母高龄生二胎本身就是不负责任。”

影片也引发了不少网友对于“头一个孩子大了该不该生二胎”的思考。

“能不养吗,他只有你了。再无奈也是唯一的血亲。”

“作为一个姐姐,遇到了相同的情况我也会养弟弟。”

这是符合传统观念的选择。

△网友观后感

律师:是否必须养,有很多前置条件

那么,父母去世,姐姐是否必须抚养幼弟?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扶养不同于抚养,简单来说,主体关系不同。扶养即帮助、扶助,是指夫妻双方、兄弟姐妹等同辈之间在物质和生活上的互相帮助而结成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抚养是长辈对晚辈,如父母抚养子女。”重庆盟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玉婷介绍,不能简单地去判定,父母去世后,成年的姐姐就必须扶养未成年的弟弟,而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父母去世或无监护能力时,具有监护能力的成年的姐姐担任未成年弟弟的监护人是排第二顺位的。”张玉婷说,如果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世并具有抚养能力,或是这位姐姐自己也没有扶养能力,扶养弟弟的事是轮不到她头上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张玉婷表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是有扶养的义务。

在父母去世,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同样死亡或不具备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具备监护能力的成年姐姐担任未成年弟弟的监护人,同时扶养未成年弟弟至成年。

能否送养给他人进行抚养 ?在具备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的

如果想考研、去外地发展 ,电影中的姐姐安然是否可以签订送养协议将弟弟送走?或是将监护权委托他人对弟弟暂时进行抚养?

“如果安然仅仅是想要去外地发展就将弟弟送养是不行的。安然想送养弟弟,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六条规定: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张玉婷表示,按照电影情节,在父母去世以后,安然就是弟弟的法定监护人。弟弟符合法律上“孤儿”的定义。

这种法定监护的义务,是不能够自己单独主动去放弃的。如果确确实实存在收养能力不是很足,又有送养的意愿下的情况,张玉婷认为,安然可以申请变更监护人,比如通过变更为社会福利机构这种方式将弟弟的监护权转移。或者在前置程序合法情况下将弟弟送去其他有意愿并符合条件的家庭抚养 。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规定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但是,送养必须合法,张玉婷表示,如果违法送养以后,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甚至可以构成刑法上的这个遗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宋剑 曲鸿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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