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近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深度覆盖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区县开展城市生活垃圾深度覆盖工作。
《通知》要求,各区县做好自查清查,按照“三有”标准(有分类设施、有常态宣传、有管理机制),中心城区各区开展“清零行动”,全覆盖式对辖区范围内居民小区、公共机构、相关企业逐一排查;其他区县对已开展垃圾分类的区域开展排查,抓紧推进全覆盖。
《通知》提出,坚持党建引领,建全完善常态化入户宣传工作机制,6月底前开展“再敲门行动”,发放“两书一册”(垃圾分类告知书、承诺书、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提升市民垃圾分类知晓率。
《通知》强调,有力有序推进撤桶并点和后续管理服务,重点开展值桶、净桶、翻桶“三桶”行动。一是定时定点“值桶”,投放高峰期桶边有督导员或垃圾分类指导员,引导居民规范投放,主要承担宣传劝阻工作;二是清扫清运“净桶”,督促物业做好撤桶后电梯、走廊、集中投放点等公共区域清扫保洁,确保小区环境卫生。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和产生类别因地制宜设置箱桶,对家庭厨余垃圾原则上每日清运2次,杜绝箱桶空置或满溢;三是专人专事“翻桶”,结合专业检查、第三方评价、“马路办公”,将翻桶查看分类准确率作为评价分类工作水平的重要参考。
《通知》明确,2021年实现全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家庭厨余垃圾有效分出比例达到城市生活垃圾总量(不含可回收物)15%以上,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以上的目标。
下一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上游新闻·重庆晨报开设垃圾分类专栏进行宣传引导,同时探索设立媒体曝光台,公布各区县和分类示范镇街月评季考结果和市民反映投诉的典型问题。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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