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早上,重庆市沙坪坝区双碑中心湾附近,一辆货车用口罩遮挡号牌,被沙坪坝区警方当场查获。该车驾驶员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早上7时30分许,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三大队民警正在双碑中心湾路段开展早高峰勤务工作。民警突然发现,一辆行驶中的货车前车牌上挂着一个蓝色口罩,有故意遮挡车牌的嫌疑,民警立即拦下该车检查。
民警询问得知,该车驾驶员刘某前一天在土湾路段下货时,担心被“电子警察”抓拍,便用口罩将号牌遮住。将货下完之后,他忘记了遮挡号牌的事情。第二天,刘某驾驶该车行驶到双碑中心湾路段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刘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莫图一时便利,心存侥幸在号牌上动心思,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上游新闻记者 付迪西 实习生 李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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