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客户端消息,8月3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今年以来,重庆财政统筹中央和市级资金55亿元补助区县,主要用于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对象的基本生活救助,有力保障了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
据介绍,在推进社会救助和乡村振兴政策衔接方面,重庆财政积极支持筹措资金,确保社会救助政策总体稳定,进一步巩固兜底保障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对脱贫人口中失能或半失能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低于1.5倍低保标准的,按政策规定给予6个月渐退期。对符合条件的临时性、突发性贫困对象及时给予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此外,优化救助资金管理方面,我市财政部门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管,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将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地补助到救助对象手中。
原标题: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今年重庆已下拨55亿元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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