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高新区虎溪派出所接到数起相同报警称,在大学城熙街中央公园附近,有一陌生中年男子,故意将自己的隐私部位裸露在外且行为诡异,引得过路女性惊恐不已。
8月9日,惊魂未定的王女士向民警表示,该男子甚至在自己加快步伐后还尾随跟来,见自己报警,该人才拉上拉链快速逃离现场。几天内数起报警,在整理了多位报警人提供的相关线索后,派出所随即立即开展立案调查。
根据报警人提供的线索,民警从中得出两个重要的破案方向:一是该男子通常出现的地点在大学城熙街中央公园附近;二是该人出现的时间通常是在中午时间。于是,办案民警根据得到的有效信息展开视频追踪,在报警人提供的图片以及辨认下,民警获取了男子大致特征以及行踪。
但由于大学城熙街中央公园里小路较多,能够通过视频获取该男子详细活动路经的可能性较小,民警便在锁定其活动范围后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进行蹲守,但由于男子行踪不定,前两次都追踪未果。8月11日中午,考虑到大学城中央公园有多处出口,担心该男子趁机逃跑,派出所再次派出9名警力在附近进行堵截,并根据已掌握的有效线索,当天终于在公园内一长椅上将该男子当场抓获。
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了解到,该男子姓黄,今年40岁,在璧山区一家电子厂上班,目前暂居住在璧山,已婚并育有子女,辩称自己因生活压力导致出现心理障碍,为了寻求刺激,于是开始在公共场所以向陌生女子裸露自己的隐私部位。早在一个月前,他便隔三岔五趁中午骑着电动车从璧山到大学城熙街附近实施“暴露”行为,但通常比较隐蔽,很多时候没有被周围人发现,在心理得到满足后又骑车回璧山的电子厂里若无其事地上班,最近几日更是天天来到大学城直到被民警逮到。
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行为人黄某处以14日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大家在公共场所遇见这样的情况,请第一时间向警方报警,必要时记录下该人的体貌特征,向警方提供更有效信息,警方将迅速开展调查,对违法行为人将严惩不贷。
上游新闻记者 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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