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网约车司机陈先生是一个月前入职的,他以为入职满一个月会收到两千元的新人奖励,然而当他向公司索要时,却被公司明确拒绝。他想知道,公司到底该不该向他发放这份入职奖励?
一个多月前,陈先生看到网上流传着一张图片,上面显示,“7月12日至18日入职的驾驶员,将获得两千元人民币的奖励。”这个网约车平台与重庆的多家公司保持合作关系。为了成为这个网约车平台的驾驶员,陈先生通过中介与重庆的一家公司签订了合同,在规定时间内入职。在过去的一个月时间里,陈先生一直期待着两千元的入职惊喜。
然而让陈先生没想到的是,他已经入职一个月了,却拿不到这份奖励。除了陈先生,还有不少网约车司机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
为什么司机们得不到这份奖励呢?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首先,合同里并没有对此作出约定;其次,这张图片与这家公司无关。工作人员的意思是,按照公司的规定,包括陈先生在内的很多司机都是中介推荐过来的,因此公司不会发放两千元的入职奖励;此外,这张图片来自于与网约车平台有合作关系的另一家公司。如今,陈先生期待已久的“入职惊喜”变成了泡影,这让他有些失落。他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能否凭借这张图片要求公司支付入职奖励呢?
记者咨询了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的田小江律师。田律师表示,由于在双方签订的合同当中并没有明确约定入职者入职后有什么奖励,所以司机主张的权利既没有法律的依据,也没有合同的依据,得到支持的可能性就比较小。
律师建议求职者,入职前如果看到类似的广告内容,可以将其明确地写入合同当中,从而避免将来发生纠纷。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郭金铭
原标题:“入职惊喜”原是“镜花水月”?求职者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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