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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万“驶”不得!男子碍于情面,货车违规载人变“客车”
08-18 17:39:52 来源:渝北交巡警公众号

货车

顾名思义就是运载货物的车辆

但是,渝北这名驾驶员

却因碍于情面

竟让货车变成了“客车”

图片

8月10日下午16时许,

渝北交巡警在洛碛镇张白路巡逻时发现,

一辆大货车车厢内载有5名乘客。

张白路路狭窄且弯道多,

由于下雨路面湿滑,

大货车不停地颠簸,

还偶尔急刹车,

弄得车厢内的乘客东倒西歪,

几乎颠簸摔出来,

其状况非常危险,

民警见状立即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图片

经查,

该货车驾驶员姓黄,

黄某向民警解释称,

车厢里搭载的都是在附近一个工地打工的乡亲,

顺路带他们回家,

自己没收取任何路费。

本来因路况不好,

担心出事,

不愿搭乘他们,

但想着都是邻居,

碍于情面,

黄某只好让乡亲们站在货厢里,

搭乘着一起回家。

没想到,黄某载着乡亲们驶出不到2公里,

就被巡逻的交巡警发现。

民警对黄某进行了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讲明了货厢载人的危险性,并让货车车厢里的群众乘坐公交车返回镇上。同时,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民警对黄某处以记6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普法时间#01

法律明确规定:用车、货车等不得载人

“农用车”,是人们对农用运输车的简称,主要指以柴油机为动力,行驶速度较低的三轮、四轮运输车,只能用来从事农业生产、运输活动,不能用于载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 

02

为什么乘坐农用车、货车,安全没保障?

农用车、货车并不具备载客条件。农用车、货车等车辆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农业生产、货物运输等需求,本身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乘座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因此,不具备载客条件,不能载人。

农用车、货车安全性能相对较差。农用车、货车等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特别是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发生侧翻等事故时,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

渝北交巡警提醒

车辆行驶状态下,货车货厢没有任何保护措施,不具备安全乘坐条件,如果遇转弯或掉头,易引发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可能会引发重大人员伤亡。

请广大驾乘人员不要贪图一时便利,不顾生命安危而违法上路,酿成事故后悔莫及。乘车外出,应当自觉坚持“一人一座”及“全程系好安全带”的原则,在车内乘员已满的情况下切勿挤乘,绝不能冒险乘坐在货车货厢等不具备座椅、安全带等设施的危险位置。

原标题:渝北一男子碍于情面,货车违规载人变“客车”,这可万万“驶”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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