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要求、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着力解决好居民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事。按照计划,今年我市计划开工老旧小区改造831个,“十四五”期间力争完成约1亿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
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工作有何意义?8月27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邀请了权威专家进行解读。
重庆设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千里:
助力重庆市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式
在重庆设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千里看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可助力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深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他表示,随着近年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持续深入推动,我们城市建设的理念呈现出向更加贴近人的生活需求、更加符合城市基本属性、更加以人为本的价值目标回归的趋势。而新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更是明确突显了“人民城市为人民”这一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工作共同的价值取向和基本目标。
《实施意见》是在扎实进行大量前期调研准备的基础上,在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全面推进并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出台的,对于持续全面和深入推动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重庆大学管理科学与房地产学院院长刘贵文:
充分体现了“共建共治共享”和“全周期”的治理理念
“《实施意见》作为推动重庆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工作的重要文件,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建设思想和‘全周期’的治理理念,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重庆大学管理科学与房地产学院院长刘贵文说,首先,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实施意见》在原则中就特别强调要“充分听取居民改造意愿,不搞‘一刀切’,不让居民‘被服务’”;在实施阶段突出“聚焦居民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需求”;在健全组织实施机制中要求“搭建沟通议事平台,适时开展基层协活动”。通过居民参与各个重要环节,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工作中扎实践行共建共治共享的思想。
同时,《实施意见》坚持将老旧小区改造与社区服务提升同步,坚持将老旧小区的物理空间改造与后期物业管理统一,坚持将项目推进机制与后期评价机制相互贯通。按照“全周期”的理念,形成小区环境综合整治与后期治理能力持续提升的长效机制,为实现居民高品质生活提供长效保障。此外,在针对老旧小区改造融资难的痛点,也提出了创造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措施。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更新研究所副所长范嗣斌:
重庆应结合自身实际 彰显山水特色和人文风韵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更新研究所副所长范嗣斌认为,《实施意见》发布意义重大恰逢其时,是一个良好贯彻中央精神并结合地方实际、上下衔接落实的文件;是一个硬件和软件并重、务实和前瞻兼具的文件。
《实施意见》的内容,一方面聚焦民生需求,在明确改造任务和改造内容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技术性指引和要求;另一方面,结合当前老旧小区改造中的重点瓶颈问题,在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居民出资责任、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金融税收政策支持、存量资源整合利用等涉及城市与社区治理的“软环境”建设方面也都提出了较为深入细致的要求。
同时,他建议重庆区别于平原城市,重庆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彰显山水特色和人文风韵;与此同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也是一个量大面广、错综复杂的事情。在《实施意见》指导下,重庆的工作应当努力实现“一区一品,一区一策”,通过因地制宜、多元丰富的实践探索,营造让居民满意、安心的生活空间,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水平。最终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上游新闻 黎静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供图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