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交巡警微信公众号消息,8月20日15时25分许,长寿交巡警三大队接警称,在长寿滨江路路口一辆大货车发生侧翻,驾驶员受轻伤的交通事故,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
经了解,货车驾驶员刘某驾驶车牌号为渝D61***的重型自卸货车,沿国道319由东往西行驶至2455公里800米处向右转弯时,车辆向左侧翻在路面上,造成刘某受伤,该车部分受损的交通事故。
根据现场与监控发现,刘某驾驶的渝D61***的重型自卸货车明显超载,刚好路段是一个急弯,在车速上没控制好,最终直接导致货车侧翻,所幸驾驶人系了安全带,并未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当事人刘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罚款200,记3分,并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原标题:大货车超载引侧翻,吓到路边环卫工 | 安全带 生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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