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巡警微信公众号消息,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可涪陵这位男子“好了伤疤忘了疼”,前一次因醉驾被吊销了驾驶证,这不刚刚到手的驾驶证再次因为酒驾又被注销了。
案例回顾
近日,涪陵区交巡警在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而该名驾驶员的驾驶证还属于实习期,因为酒驾,驾驶证被依法注销。
当天晚上八点左右,交巡警马武公巡大队民警在辖区省道102线马武镇场口路段设卡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没过多久,一辆白色小车行驶到离检查点几十米远处时停了下来,民警立即用电筒照射那辆白色小车,看见该车在更换驾驶员,一分钟后,小车就重新启动,并行驶到了检查点。
民警立即对驾驶员和坐在副驾驶的乘客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副驾驶的乘客存在饮酒情况。经民警调查,驾驶员和乘客是夫妻关系,面对民警的询问,坐在副驾驶的男子方某坚称自己没有驾车,一直是自己的妻子在驾驶。随后,民警调取了沿线监控,发现在临近检查点之前,一直是方某在驾驶车辆。在证据面前,该男子终于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经检测,方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查看驾驶证后,民警发现方某是今年3月份才取得的驾驶证,还处于实习期。方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因为实习期驾驶证被记满12分,方某的驾驶证也被直接注销。
据方某讲,当晚自己在家里喝了一瓶啤酒,想着天色已晚,且也没多喝酒,就抱着侥幸心理,冒险驾车上路行驶,没想到最终还是被公安机关查获。经调查,方某在2015年11月,也是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吊销驾驶证。
重庆交巡警呼吁广大驾驶人朋友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酒后驾车不但存在很高的风险
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违法成本
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原标题: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刚拿证不久又再次酒驾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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