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石恒久远,一颗永留传!作为爱情和婚姻见证之物的钻戒,让众多女孩心向往之。近日,沙坪坝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与钻戒相关的纠纷(钻戒定制合同纠纷)。经过审理后,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定制合同关系,被告方被判退还原告费用4.4万余元。
佩戴过程中,她发现钻戒颜色不对
黄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位从事钻戒加工定制服务工作的微商王某。
2019年10月中旬,黄女士通过微信在王某处定制了一款钻戒,成品总金额为4.4万余元。其中,主石有GIA证书。
经过5个月左右的等待,去年3月中旬,王某将制作完成的戒指以及有主石腰码编号的GIA证书亲自送货上门,交付给了黄女士。
拿到钻戒后,黄女士满心欢喜。然而,在去年8月初,她在佩戴过程中发现自己的钻戒颜色有些不对。
随后,她将该钻戒送往国土资源部重庆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她所拿到的钻戒,在主石颜色、主石腰码编号等,与当初双方的约定参数不符。
因考虑到是朋友介绍,黄女士一直与王某协商处理此事。在多次沟通协商未果后,黄女士向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解除定作合同关系,退回费用
法庭上,双方就提交的戒指是否为被告交付的戒指发生了争论。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在钻戒等贵重首饰定作合同中,若承揽人否认定作人举示的标的物系由其交付,应根据标的物的性质特征、交易过程的具体细节等因素,适用高度盖然性标准进行认定。
本案中,从正常外观对比可以判断黄女士提交的戒指实物样式和珠宝玉石饰品鉴定证书中所附的戒指样式与王某所发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所附照片、视频中的戒指样式基本无差异。黄女士作为消费者,在发现购买的戒指可能存在问题后,采取了协商、鉴定等多个维权手段,符合正常消费者的处理模式,印证了黄女士的消费者身份。因此,法院认定黄女士庭审中提交的戒指即为被告王某交付的戒指。
针对王某称其所交付的戒指主石腰码与GIA证书中的主石腰码一致的问题,根据《合同法》规定,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本案中,王某在交付戒指时,作为承揽方应该提供专业的设备供定作方确认其交付的戒指与GIA证书是否一致,但本案中王某并未提供条件供黄女士核对,因此王某对此负有举证责任,但王某并没有提供相关证据。
为此法院依法判决双方解除定作合同关系,被告王某退还原告黄女士4.4万余元。
法官提醒:
作为定制钻戒的承揽方,应该明白钻石作为贵重商品,与之相对应GIA证书是钻石相应指标的重要证明,也是钻石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钻石等贵重首饰定作交付时,要提供专业的设备供定作方确认其交付的戒指与GIA证书是否一致。
而作为消费者也应有意识地在第一时间确定贵重首饰的品质是否符合约定,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通讯员 温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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