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重庆微信公众号消息,今年秋季学期以来,有家长反映,学校的个别教师存在体罚学生现象。经所在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调查,相关教师被批评教育。
巴南区莲花小学教师钟某用作业本打学生手板
今年11月,王女士反映,巴南区鱼洞莲花小学一年级教师钟某,因为学生写字不工整,以打手板方式进行惩罚,导致学生产生厌学情绪。
经巴南区教委调查,今年9月以来,莲花小学一年级教师钟某,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用作业本打学生手板现象属实。莲花小学已对该教师体罚学生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加强个人师风师德建设。
石柱县南宾小学教师陈某用教鞭惩罚学生
今年10月,张女士反映,石柱县南宾小学六年级教师陈某,因为学生未按时完成作业,用教鞭惩罚致学生手掌被打肿发紫。
经石柱县教委调查,10月15日下午,陈某使用教鞭对三名未按时完成作业学生进行惩戒教育情况属实,已责成南宾小学对陈某给予批评教育,并要求作出书面检讨,按照学校管理制度扣罚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
武隆区实验二小教师宾某惩罚学生做下蹲
今年9月,刘先生反映,武隆区第二实验小学三年级学教师宾某,因为学生未按时完成作业,惩罚学生做下蹲,让学生产生身体不适。
经武隆区教委调查,事发当日,宾某让该班部分未按要求完成作业学生做下蹲以示惩罚情况属实。学校党支委了解情况后,对宾某使用教育惩戒不规范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取消其2021年度考核及评优选先优秀资格。
图/视觉中国,ID/VCG111354840488,作者/签约供稿人
相关规定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定,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存在“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等情形”的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2、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3、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4、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5、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6、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7、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8、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
原标题: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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