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月17日长春市政府发布限售政策后,今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了限售政策的具化措施,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
该通知规定,5月2日起,对自2017年12月29日之后,在长春市三环区域新购非家庭唯一住房的,商品住房以商品房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二手住房自办理转移登记后2年内不得再次上市交易。
通知指出,三环区域指长春市北至北环城路,东至东环城路,西至西环城路、创业大街、安庆路、兴顺路、蔚山路、南环城路闭合部分,此外,因历史原因确权登记的无籍房、房改房办理首次转移登记的,不在限售范围内。
查询长春市政府于2018年1月17日发布的《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发现,长春市楼市调控政策还包含增加住宅用地供应,住宅用地采用"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等多种竞价方式,执行“一房一价”、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等内容。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认为,此次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具化措施内容更加细化,符合长春当前“房住不炒”政策落实的精神。“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新政策,但再次发文显然可以再次发挥政策效力,这也是后续市场参与者需要关注的内容。”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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