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进行严格限制。
此次由省级高院和教育主管部门联合下发明确通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做法,还属首次。
9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部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该《通知》由市教委在市高院的领导下统一制发,有助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机制。
近年来,俗称“老赖”的失信被执行人子女限制入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规定在各地陆续出台。
对于“父母失信,子女受限”的做法,该《通知》回应,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是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的联合惩戒措施,并非侵害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多方合作,限制“老赖”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
在这次两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中强调,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被执行人失信信息是社会信用信息重要组成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有利于促进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通知》还明确界定了“失信被执行人”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而“高收费民办学校”是指学费标准高于本区县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校。
其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全市各区县高收费民办小学、初中、高中新登记入学学生的父母。进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输入查询对象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若网页下方出现失信记录信息,则该查询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实,新入学学生的父母,其中一方(或双方)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高收费民办学校不得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登记相关手续。”
此次由省级高院和教育主管部门联合下发明确通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做法,还属首次。
9日,重庆教育委员会相关部门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通知》是根据此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4号)及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任务分工>》(渝委办〔2017〕4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由市教委在市高院的领导下统一制发,有助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机制。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目前,重庆全市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7.77万余例,与多家市级机关和单位建立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已有30家市级部门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通过平台查询比对失信被执行人7414人次,依法依规进行信用惩戒3488人次。
各地方积极响应、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精神
近年来,限制俗称“老赖”的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入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规定在各地陆续出台。
2015年7月22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中第三条确定了高消费的范围,并且将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列为法院执行内容。
此后,各地在此类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行动中,多是由司法部门发布通知,通过司法建议、座谈或者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方式,联合教育主管部门或者学校开展行动。
例如,2016年,经北京市朝阳法院司法建议及多次座谈,朝阳区教委严把入学环节,“老赖”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时受到了限制,同时对已经就读的学生家长信息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对比筛查,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协同法院处理。
2017年,福建厦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细则》,明确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自费供子女出国留学。2018年7月初,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向辖区内的衡水第一中学等7所私立学校发出“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进行限制”的司法建议。该司法建议发出后立即引发了社会关注,随后有23名失信被执行人为避免孩子上私立学校受限,主动履行了共140余万元的还款义务。
此外,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在2017年就实施了首例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并与顺德区教育局建立了司法调查、联合惩戒、沟通协调等工作机制。7月中下旬,该院发布《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的家长们一封信》,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并向31名已查实其子女在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的失信被执行人明确提出,若不履行法律义务,其子女将被禁止在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
而2018年5月,山东省潍坊市民办学校昌乐二中在新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明确规定,“报名考生的家长必须没有失信记录”。
对于“父母失信,子女受限”的做法,受到社会关注后也引发了颇多争议:有人认为“老赖”失信,受到惩戒合理合法,也有人认为父母失信不应牵连子女,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
针对这方面的质疑,此次重庆发布的《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中回应称,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是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的联合惩戒措施,并非侵害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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