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吗?冷静一下,但等来的可能不是回心转意,而是一顿拳脚相向。
昨(1)日,在广西柳州三江县人民法院诉讼受理中心门口,一男子就因不同意离婚当街对妻子进行一顿暴打,幸好被法警及时发现并制止。不管具体原因如何,丈夫在光天化日之下,对妻子如此拳脚相向,触犯的不仅仅是道德的底线,更是触及到了法律层面。
据有关统计,家暴已经超过婚外情成为离婚诉讼中位居第二的离婚原因。对于那些在婚姻关系中遭遇家暴的女性来说,只有离婚才能使他们摆脱困境。但受传统观念影响,家暴经常被人们当成“床头吵架床尾和”的家庭矛盾,很难定性。更棘手的问题在于,家暴具有一定的隐秘性,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在寻求法律救济时常常存在举证的困难。
如何保护好在婚姻生活中人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一方(无论男女),还需要及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执法。前段时间通过的《民法典》提出了离婚30天冷静期,就力图保护那些冲动离婚的家庭,但同时也明确表明:“冷静期”制度并不适用所有的离婚情形,发生家暴或婚内出轨现象,确实导致感情破裂,到法院去离婚的话,就没有所谓的“冷静期”适用问题。
虽然不鼓励离婚,但对于那些婚姻不幸的人,也要保护他们自由提出离婚的权利,当离则离,以免酿成更大的悲剧。
上游新闻 龙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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