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冬天,洒水车还在“洒洒洒”,这到底是不是傻?
据齐鲁晚报报道,11月29日,早高峰时段,枣庄市中区建华西路上,洒水车洒水致路面结冰,市民接二连三滑倒,还有经过市民连人带电动车摔倒。30日,枣庄市中区市容环卫服务中心发布情况通报,为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致歉,会加强洒水作业管理,杜绝此类问题,诚恳接受社会监督。
保持城市市容市貌,洒水作业是必不可少的部分。但大冬天洒水,容易导致路面结冰,不仅行人容易滑倒,机动车经过也容易打滑,极易造成交通事故,严重影响交通安全。该事件曝光后,迅速引发热议,不少网友吐槽,这样办事太不灵活,“勤快为何不用在点子上”。还有网友则表示,自己的城市也存在类似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不少地方也都出台了规定,气温在零度以下要停止作业。可是,即便是在出台了相关规定的地方,一到冬天,洒水惹祸的事情还是时有发生。
据华商报报道,2017年12月,因路面洒水结冰,西安市西二环开远门桥上发生38辆车连撞交通事故,造成两人轻伤。
2018年12月24日,陕西渭南市区的渭清路与乐天大街十字往北至渭清路与310国道丁字口,1公里长的路面因洒水出现了结冰现象,发生8起交通事故。
另据澎湃新闻报道,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此前曾公开过有关洒水车洒水导致路面结冰引起赔偿责任的案例,汉川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局曾因此对伤者进行民事赔偿。
官方已有明文规定,相关部门也是年年承诺年年整改,但为何洒水结冰事件还是频频上演?据知情人士透露,一是很多地方加大了大气污染降尘的力度,另外,道路清洁指数会影响清扫员的考核及工资,一些工人为完成任务冒险洒水。
城市管理归根到底是服务于人,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为了完成所谓的指标和考核,反而给人们出行添堵,无疑于本末倒置,陷入了“教条主义”“形式主义”的办事作风。同时,这也暴露出相关部门管理思维僵化,对于道路清洁的考核,不应简单按次数或者按洒水量来进行量化,更不能为了完成其他指标而忽视了人们的出行安全。
要改变“洒水结冰”的现状,仅仅是相关部门的态度和承诺显然不够,还需要更加科学和精细化的管理手段,例如,对气温变化和路面结冰情况进行合理预判,若路面出现结冰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在前期加强管理规范的基础上,还应在制度上加强对执行单位的管理和规范。对于这样缺乏常识的“神操作”,事后追责与惩戒也应跟上。民生无小事,只有用心对待、科学管理,将群众的感受放在首位,才能避免洒水结冰致人摔倒的这样荒唐事再次发生。
上游新闻评论员 龙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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