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张子枫主演的现实题材电影《我的姐姐》正在持续热映,影片中女主角双亲因车祸身亡,自己则承担起了抚养上大学之后才出生的弟弟的义务,引发公众热议。无独有偶,近日杭州发生的一起类似事件,也冲上了热搜,并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据浙江电视台报道,3月23日,杭州一女子跳河获救。警方了解到,这位姓刘的姑娘年仅20岁,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老家还有2个妹妹和1个弟弟。小刘很早就承担起了抚养弟妹的责任,并跟老乡从云南老家出来打工,现在杭州一家商场里卖服装。病床上的小刘对民警哭诉,生活的压力几乎将她压垮,自己不止一次想到自杀……
小刘的遭遇让许多网友揪心不已,大家一方面希望她能尽快重拾对生活的信心,并纷纷通过各种渠道表达了救助意愿,同时也发出这样的疑问:在父母离世/弃养的情况下,如何能够对现实版“我的姐姐”进行切实有效的救助?
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已有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可以由(具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依序担任监护人。小刘姑娘的情况属于父母离异,但其双亲是否丧失监护能力,其他顺位监护人是否能够承担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都可以依托民政部门和司法机构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明确监护人身份及责任的方式,实现血亲之间的民事接济和救助。
另一方面,如果小刘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都因故丧失监护能力,她作为法定的监护人,其抚养弟妹的义务责无旁贷。但以小刘的家庭收入水平,明显满足国家城市居民低保政策救助条件中,“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这一条件;如其为农村户口,也可根据“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低保。
此前曾引发众多网友关注的“小马云”事件,其故事结局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注脚。“小马云”范小勤因年龄渐长“价值”缩水,被经纪公司遣散回老家江西省永丰县后,其家庭丧失了主要经济来源。在永丰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局的介入下,范家已被纳入低保范围,其一家四口每人每月能获得310元的救助,这也体现了社会救助机制对于困难群众的基本民生保障作用。
现实版“我的姐姐”早早承担起抚养年幼弟妹的义务,这的确是暖心之举,但其稚嫩的肩膀仍然需要整个社会更多的关爱和托举。无论是法律援助还是社会救助,都应及时跟进到位,毕竟它体现了一个健全社会的民生温度。
上游新闻 康磊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