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山城重庆,一个人,温暖了一座城。
6月1日,大渡口万发码头长江段,两名儿童落水,身为体育老师的王红旭第一时间纵身跃入江中。紧接着,多名群众手拉手站在湍急的江水中,搭建起 “救命人梯”,2名孩童成功获救,而王红旭老师却被江水冲走,生命永远定格在了35岁。正是因为王老师的挺身而出,让陷入危难的孩童能得救,也让这座城市见证了鼓舞人心的向上力量。
为厚待这样的城市英雄,呵护好正义成长的土壤,激励更多见义勇为的凡人善举,在全社会形成弘扬正义、尊崇英雄的浓厚氛围,7月1日起,新修订的《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后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将更好地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从法律层面为见义勇为者撑腰。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近年来,越来越多见义勇为的感人事迹见诸报端,一个个无私无畏的平凡英雄,让我们见识了正直人心的善良,也传递着鼓舞人心的向上能量。但与此同时,因见义勇为而陷入争议的案例也偶有发生。如何进一步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
据上游新闻报道,现行的《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自2000年5月施行以来,对维护正义、弘扬正气发挥了积极作用。新修订的条例将进一步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明确了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奖励标准等,同时还打消了见义勇为的相关顾虑,比如,为了解决见义勇为者受伤后没钱治疗的问题,条例规定,因抢救而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由见义勇为基金垫付。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新修订的条例还明确将见义勇为者的家属列入了保障对象,比如,条例规定,教育部门应当对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的子女给予入学、升学方面优待;对因见义勇为死亡、致残的人员,所在区县(自治县)残联和人力社保等部门应当优先帮扶其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就业等。
法律的作用不仅是惩戒、震慑、规范,也有潜在的价值导向、社会评价、教育教化的功能。条例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为见义勇为者撑腰鼓劲,既有利于鼓励广大公民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敢于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同时也最大限度地为见义勇为者解决后顾之忧,彰显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呵护好每个人心中的那道光,让更多人在“该出手时”勇敢一些。
上游新闻评论员 龙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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