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家电样机,往往价格会优惠很多,然而,如果样机存在质量问题时,商家却以价格低廉为由拒绝“三包”,消费者只能自认倒霉?近日,市民刘女士就遭遇了这样的烦心事,他向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爆料称,一年多前,他在一大型家电卖场购买了多款知名品牌厨电产品样机,近日安装时却无法使用,想与商家退换遭拒。
购买洗碗机样机故障不能退换
很多商家为吸引顾客,推出家电样机促销活动。低价购买的家电样机回家使用后,产品出现问题,能否索赔呢?
市民刘女士称,去年3月,重庆一家家电卖场搞促销,几经比较后,她在该卖场购买了知名品牌的抽油烟机、洗碗机、烤箱等厨电三件套。三件家电原价需要31000元,但销售人员告知,若是购买样机,则只需支付13000多元。价格相当于打了4折,刘女士当即下了叉。
不曾想,麻烦也随之而来。今年2月份,商场催促刘女士前去提货。提货回家后,刘女士便发现烤箱的主面板有个凹槽,因不影响使用,便只反馈备案并未过多追究。
今年4月,新家厨房装修完毕,便开始安装。这时,安装工人告知,抽油烟机装饰盖挂钩、油漏、内部止回阀、螺丝等核心部件缺失,无法进行安装。而洗碗机因主板故障也无法正常使用。
这时,刘女士发现,洗碗机内有一张换货单,上面记录着由于洗碗机喷头损坏,要求进行换货。
“难道买到了返修机。”刘女士立刻找到商场该品牌商提出退换货。不曾想,商家却称,刘女士购买时明知这些厨电都是样机,价格低于市场价一半以上,因此不享受“三包”,且已没有同类货源,拒绝了刘女士的要求。
“购买价格低就不保障质量,就可以卖‘歪货’?”刘女士很郁闷,继续跟该品牌售后交涉。该品牌售后服务人员表示,要么进行维修,但只能从安装之日延保半年;要么需要补差价换另一款新产品。
尽管最终,该知名品牌家电商同意对洗碗机进行维修,同时享受一年的质保。不过刘女士很气愤,觉得自己被商家“忽悠”了一盘。
价格低廉成商家推诿的“挡箭牌”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走访重庆几大家电卖场看到,电视、冰箱、洗衣机等家电产品大多都是真机展示。购买这些展示的样机,价格往往较全新的家电标价会便宜2~3成。
美的洗衣机活动价2599元,样机售价仅2299元,博世一款滚筒洗衣机原价4899元,样机价格仅2899元……一些展示家电贴着“样机销售”字样的标签,不时也有顾客前来问询。
“尽管卖场内人多手杂,部分样机外观或许会有一定程度的磨损,但毕竟价格比全新家电便宜很多,仍然对消费者有很强的吸引力。”位于南坪一家家电卖场的销售人员称,除了电视样机长时间播放供消费者观看效果外,冰箱、洗衣机等基本不会有使用寿命上的影响。不过,一般新上市的新品通常不销售样机。
该销售人员称,根据卖场规定,一般陈列超过半年的产品就要进行更换,最多展示不超过一年的家电就归为需要更换的样机。而洗衣机一般更换频率较电视、冰箱等更快。此外,如果品牌商新品上市较多,为了给新品“让位”,样机更换的频率也会更快。
至于“三包”,冰箱、洗衣机、电视柜台的导购员说:“样机和新机一样,享受同时间的保修服务,但是产品一旦出现问题,不能退货。如果产品出问题,消费者执意更换的话,也只能重新购买。”
样机赠品“三包”统统不应打折扣
刘女士经历并非个案。“以前,家电样机出现质量问题,商家往往‘不闻不问’。”重庆消委会相关人士称,不少消费者找到商家要求退换、索赔时,商家常以这个商品是样机,价格较市场价低廉很多等为由推脱。更多的消费者自身也存在误区,认为既然是样机,也难追究,所以放弃维权。
该人士称,事实上,不要说是低价购买的家电样机,就算是免费赠送的赠品、奖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也可以进行维权。
根据国家的《质量法》相关规定, 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很显然,样机也应该是合格产品,否则不能进入市场销售。和新机一样,样机存在质量问题也应享受“三包”。
该人士还表示,如果样品机出现质量问题,即使事前有合同约定“不退不换”,这时也将完全不再受合同条款的约束,视为无效合同。而在产品质量没有问题的前提下,“不退不换”是商场和消费者达成的一个协议,消费者理应承担“不退不换”的条款。
与此同时,根据现行的《重庆市产品质量条例》中明确规定,要求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经营者提供的赠品、奖品,必须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质量状况。该人士称,这意味着赠品、奖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也可向商家追责索赔。
一旦遇到类似情况,市民可先找商家协商解决,普通质量问题可按正常“三包”,若产生人身伤害,还可找商家、卖场甚至产品代言人进行维权索赔。若商家不买账,消费者可向消委会等机构、部门投诉。质监或工商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商家改正,没收违法的赠品或奖品,并处赠品或奖品货值金额30%至50%的罚款。
该人士提醒,购买样品机时,一定要对其残损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对是否可以退换、售后可享受哪些服务等要与商家确认,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另外,购买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消费者可要求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赠品、奖品往往没有小票,市民要多个心眼。”该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获得赠品时,一定要记得让销售商在产品发票上注明附送赠品的名称、品牌和型号等,或是保留好能够证明赠品的广告宣传单。这样遭遇质量问题后,可将其作为维权证据。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严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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