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传播六项内容,禁止长江刀鱼等天然资源生产性捕捞……2月已经到来,将又有一批新规影响你我的生活,来了解一下吧!
全国性新规
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面临六项禁令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8年12月26日发布《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散布虚假金融信息危害国家金融安全的;歪曲国家财政货币政策、金融管理政策的;教唆他人商业欺诈或经济犯罪的;虚构证券、基金、期货、外汇等金融市场事件或新闻的;有关主管部门禁止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内容。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国家或地方网信办依据职责进行约谈、公开谴责、责令改正、列入失信名单;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由国家或地方网信办等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长江刀鱼等生产性捕捞被禁止
近期,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调整长江流域专项捕捞管理制度的通告》,决定从2月1日起,停止发放刀鲚(长江刀鱼)、凤鲚(凤尾鱼)和中华绒螯蟹(河蟹)的专项捕捞许可证,禁止上述三种天然资源的生产性捕捞。据悉,今年长江刀鱼等3种长江水产率先禁止捕捞,2020年将实行全流域常年禁捕。
农业农村部介绍,未来,随着长江生态环境的治理改善和禁捕效果的逐步呈现,长江的渔业资源也将在一定时期后实现恢复性增长,届时将根据资源状况和监测情况采取禁渔区、禁渔期、专项特许捕捞等多种方式,组织实施好长江渔业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化利用。
建设工程新司法解释加强农民工保护
最高法1月3日发布《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下称《解释》),于2月1日起施行。
《解释》明确,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案件第三人。《解释》还规定,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价款产生的利息,不能优先受偿;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损害建筑工人利益。
最高法表示,据统计,2017年全国农民工的总量为2.8652亿人,其中建筑业吸纳的农民工占全部农民工的比例为18.9%,位居前列。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较为突出,“讨薪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解释》的出台目的就是要打通保护农民工等建筑工人权益的通道,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广大农民工的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护。
地方性新规
长沙公积金新政:缴存满1年才能申请贷款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去年12月2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相关实施细则由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今年1月中旬发布,均自2月1日开始执行。
根据《通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正常缴存时限由“6个月以上”调整为“12个月以上”,最高贷款额度保持60万元不变。征信记录中有连续逾期超过6期记录、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任一情形,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将不予发放贷款。
提取方面,《通知》规定,职工家庭在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及偿还上述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予支持;暂停长沙市行政区域外就医的重大疾病提取和发生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的重大灾害提取等。
大连落户新规:积分与计划生育完全脱钩
大连近期印发《大连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取消八条内容,降低两个标准,新增四个条款,并完善一个方面的政策,自2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取消综合积分中的计划生育扣减分指标,实行落户与计划生育完全脱钩;取消参与积分落户的房屋办理落户后,3年内不得抵押、转让的规定。同时,将老人投靠子女落户需办理5年居住证的标准降低为办理2年居住证即可;将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可参加积分落户的标准降低为6个月即可。
《规定》还调整完善人才落户政策,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达到退休年龄的父母可办理落户;经认定的城市发展紧缺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落户。
广西:连续三年未上交年报的企业加入“黑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主体信息管理办法》2月1日起正式施行,行政机关将统一集中归集市场主体信息,并向社会公示,以此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格局。
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志安表示,为确保办法实施落地生效,广西将全力推动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制度,加大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力度,引导企业应报尽报,把连续三年未上交年报的企业加入“黑名单”。
青海: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的施工单位最高罚10万
去年11月28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着重细化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量化法律责任,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条例》提出,发展和推广使用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太阳能、风能、电能和其他清洁能源,减少煤炭生产、使用、转化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禁止在城镇居民生活区内新建向大气排放汞、铅、砷、氟、氯等有毒有害物质和恶臭气体的工业生产企业建设项目。
《条例》还要求建设单位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对于在开工建设时未采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天津:取用水资源需申请办理许可证
近期,天津市政府制定《天津市取水许可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明确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10年。此举旨在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自2月1日起施行。
《规定》要求,取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应当暂停新增取用水审批;在地下水超采区应当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禁止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私自拆除、更换计量设施,私自变更计量设施位置,损坏计量设施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原标题:这些新规2月起实施!散布虚假金融信息将被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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