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文:“双11”已成为日常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方便了广大消费者、促进了消费;同时,将继续鼓励创新,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继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截图
随着一年一度“双11”的临近,这场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盛宴即将拉开帷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此表示,“当前我国消费经济进入繁荣发展和快速变革时期,新的消费趋势、新的消费领域、新的消费模式不断涌现,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特别是“双11”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已成为消费者日常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方便了广大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对促进消费发挥了积极作用。 ”
官网文章还特别提到,将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留足发展空间。
文章指出,希望各大电商平台、平台内经营者等各方参与主体坚持消费者至上的理念,严格依法依规经营,提供更优质产品和服务,并及时回应消费者关切,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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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发声鼓励双11,实际暗否炒作“二选一”?
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浙江杭州召开规范网络经营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提出监管部门要求电商平台企业及时发现并制止虚构原价、先涨后降、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此后关于座谈会期间关于“二选一”的言论,再度传播至网上,卷起舆论风波。
事隔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再次对双11做出公开发声,认为其“已成为消费者日常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方便了广大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对促进消费发挥了积极作用”,并且特别提及市场经济发展中要“按照鼓励创新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一直对此事保持关注的公益律师廖建勋认为,结合这上述背景,可以看出市场监管总局意有所指,释放信号比较明显,对于炒作”二选一“行为态度是否定的,希望双11舆论回归正轨,回归消费者切身关注的话题;同时,对于所谓”二选一“背后煽动的行政干预,态度还是应该谨慎;而对于市场竞争中的自由独家合作,包括互联网互联网领域新模式新形态,应该持包容谨慎监管态度。
▲每逢618、双11前后,“二选一”进入例牌炒作,声量陡高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韦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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