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内互联网行业的发展,类似“社交平台封禁用户链接”、“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新型垄断争议不断涌现。
今年全国两会上,互联网平台反垄断的议题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焦点。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兆安建议加快平台经济反垄断立法执法,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张兆安具体提出四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落实中央政策,树立更多执法个案,强化我国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执法力度。2020年,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均强化了对互联网平台反垄断监管力度。
建议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审查互联网领域的经营者集中,防范通过并购导致市场过度集中,抬高进入壁垒,抑制创新。严厉查处上述电商平台“二选一”、社交平台链接封禁、购票平台“大数据杀熟”以及数据垄断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垄断协议行为,通过树立互联网领域典型案例来打击、抑制恶性竞争和垄断行为。鼓励互联网企业开展创新竞争,让平台经济真正服务于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和消费者福利。
二是在《反垄断法》修订中增加更多数字经济领域的法律条款内容,增加超级平台的新型基础设施地位条款,赋予其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平台义务。
他提到,2020年12月,欧盟推出《数字市场法(草案)》,以引入赋予提供核心平台服务的平台中间人角色,并明确规定其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平台义务,建议我国在具体制度上可以借鉴这一条款,更好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创新发展。
三是落地更多数字平台领域反垄断具体操作层面的规范文件,更快更好发挥《关于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的指南》的指引作用,填补数字经济反垄断方面的规制空白。
反垄断执法机构需要通过制定具体操作层面的规范文件,指引电商平台“二选一”、社交平台拒绝交易等个案的执法和司法,一方面威慑数字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使得头部寡头垄断平台不敢主动触犯;另一方面,通过具体操作层面的指导文件给企业合规提供指引,保护中小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扩大并强化反垄断执法队伍建设,保证反垄断执法队伍的人力充足。
针对互联网反垄断执法力量较弱问题,张兆安建议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增加执法人员数量,有条件的可以建立专业执法队伍。此外,在适当的时机,建议考虑评估引入检察机关反垄断公益诉讼制度。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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