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记者从市商务委获悉,为顺应消费升级趋势,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近日,重庆出台《关于培育发展“巴渝新消费”的实施意见》(渝府办〔2021〕4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为引领,结合重庆消费市场特点,统筹实施“巴渝新消费”八大行动。
数据显示,202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787.2亿元,增长1.3%,增速高于全国5.2个百分点,列全国第4位。今年以来,全市消费市场发展良好势头持续有效巩固,一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78.8亿元,增长41.7%。
重庆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实施意见》围绕《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121号)明确的国际购物、美食、会展、旅游、文化“五大名城”建设和国际消费集聚区打造等“十大工程”,突出“消费转型升级”这一重点,统筹“品质提升、数字赋能、绿色健康、市场细分、国际拓展、场景优化、流通顺畅、普惠共享”八大行动,细化23条具体措施和7条保障措施,确保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措施更明确,任务更清晰,目标更具体。
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实施意见》顺应消费品质化、智能化、绿色化、个性化、国际化升级趋势,突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促进消费转型升级。实施绿色健康行动,建立绿色、健康产品多元化供给体系,让消费植入“绿色”元素。实施国际拓展行动,引育国际展会赛事,打造国际消费节庆活动,完善国际营销网络,让“重庆消费”走向世界、享誉世界。实施场景优化行动,依托山水人文特色资源,高水平建设中央商务区、寸滩国际新城等国际消费核心区,品质化打造国际知名商圈,差异化构建特色消费集聚区,增强重庆消费魅力。
围绕高品质生活需求,《实施意见》突出以新消费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求。通过品质提升行动,增加服务化、特色化、品质化消费供给,满足居民生活消费升级需求。通过数字赋能行动,培育消费新模式、新业态,拓展消费空间,提供便捷服务。通过市场细分行动,创新定制消费,提振假日消费,升级公共消费,适应居民分层次多样性消费需求。通过流通畅通行动,健全现代流通体系,让消费变得更快捷、更便利。通过普惠共享行动,优化城乡消费服务网点布局,鼓励发展共建共享业态,实现人人“惠享”消费,人人“乐享”消费。
《实施意见》提出,经过3—5年努力,培育形成一批商旅文体、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示范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领先企业,打造一批国际消费中心、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到202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55万亿元以上,服务消费占总消费比重达40%左右,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50%。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郭欣欣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