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记者从市交通局获悉,根据市交通局工作要求,从2021年8月20日零时起,主城9区以外市管航道行政执法工作将统一由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调整为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负责。
职责调整后,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涉及航道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理等执法职能。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将增设港航海事支队三大队和四大队,具体承担主城9区以外市管航道行政执法工作。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三大队大队部位于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路73号,负责合川区嘉陵江草街至河水湾 85 公里、渠江嘴至丹溪口 74 公里、涪江鸭嘴至下麻柳沟 67 公里、小安溪河口至段家塘 22 公里的航道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铜梁区小安溪郭滩寺至双石铁路桥 108 公里、琼江河口至高肯 32 公里的航道行政执法工作。咨询电话:023-42882338。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四大队大队部位于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东路37号,负责乌江河口至龚滩 188 公里的航道行政执法工作。咨询电话:023-72168889。
上游新闻记者 郑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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