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消息,从福建证监局网站获悉,因存在未及时按规定披露信息的问题,游族网络及3名高管收警示函。
福建证监局表示,经查,游族网络存在未及时按规定披露信息的问题。
具体来看,2021年4月29日,游族网络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0年度预计净利润向下修正为-18771.58万元。此次业绩修正与2021年1月29日披露的业绩预告相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差异金额较大。上述公告称修正原因系前次业绩测算时无法预估对外投资标的公允价值。实际,2021年4月19日游族网络财务人员已获取相关对外投资标的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游族网络未及时对投资标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进行核算,导致迟至4月29日才披露上述业绩修正事项。
福建证监局指出,游族网络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XU FENFEN作为公司董事长、陈芳作为公司总经理、费庆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游族网络、XU FEN FEN、陈芳、费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截图来源:Wind
二级市场方面,游族网络21日收涨0.14%报每股14.37元,近5个交易日跌3.04%,现总市值132亿元。
原标题:未及时披露信息!游族网络及三高管收警示函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