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有网友发布了一段视频。视频中,广东一位18岁男青年迎娶了一位年仅14岁的女生。当地官方随后发文证实了此事,并称,二人属于自由恋爱,因双方父母法制观念淡薄,按照农村风俗二人举行了这场婚礼,但未曾到民政部门申办婚姻登记。目前,当地对双方家长进行了教育,责令女方回归原家庭,并劝导其复学。
这样两个尚在读书年龄的孩子,却在现实中按照当地风俗结了婚,在外界看来,“童婚”难以理解。若不是当地发文证实确有此事,你都不敢相信,21世纪都过去20年了,这种离奇的事会出现。
此事中,男女双方的这场“婚姻”首先违法,其次,男女在未达到一定的年龄结婚,会给男女双方当事人的身体和心理带来不利的后果。
不管男女双方的家长是如何考量,最终促成了这段“婚姻”,我们不难看到,两户人家的家长依然深受农耕时代“早婚早子”思想的左右,其中,腐朽和陈旧的观念让人难以接受。
而与之相似的“怪事”,最近也多次被媒体曝出:山东22岁女子不孕,被老公和婆家虐待致死,之后,女子遗体被配了阴婚;广东男子因感情纠纷,被当地民众动用了民间死刑“浸猪笼”,险些丧命。
我们不禁要问,在当代文明社会,是什么让这些封建时代的“陋习乡俗”依旧有生存的土壤?让人不解的是,这些反人类、反法治的陋俗竟然还被有些人加以“乡俗”为借口,希望被外界谅解。
同样深受“陋习乡俗”影响的还有那些活跃在网络、为“浸猪笼”叫好的网民,他们用“以暴制暴”非法治精神的方式,变相支持或影响着“陋习乡俗”的时空延续。
我们看到,蛰伏在一些人内心深处的贫困与身处现代文明的外表形成了极大反差。如何杜绝此类“陋习乡俗”的再次发生,才是我们应该深度思考的重要问题。
无论是18岁男子娶14岁女生的“童婚”,还是“浸猪笼”、“配阴婚”,这些都将会受到现代文明和主流社会的舆论谴责,触犯了法律还将受到法律制裁。
但现实中,法律是社会最后的底线,不可能所有问题都要用法律解决。更重要的还是边远穷困的文化和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法治教育还需加强,让社会的公序良俗发挥作用就显得尤其重要。
除了在媒体和网络上广泛宣传新风尚,抨击旧习俗之外,效仿古代乡贤制度,其实是一种可以参考的思路,让那些在群众中有足够人际威望、德高望重的长者和贤者发挥带头作用,就近引导当地民间社会舆论场,带动正能量,就能为移风易俗带来更大的改变。
上游新闻 贾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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