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午,国新办就《“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民主发展》白皮书有关内容举行吹风会,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吹风会上获悉,根据宪法、基本法,中央拥有香港民主发展的主导权和决定权,只有中央主导,香港的民主才能健康稳定可持续地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韩大元。图片来源/国新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韩大元介绍,“一国两制”是香港民主发展的前提与根本保障,香港的民主是“一国”前提下的民主。香港的政治体制具有地方政治体制的属性,所以“一国两制”下在香港进行的选举就是地方性的选举。《“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民主发展》白皮书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宪法确定的国家宪制秩序的核心,是国家宪法制度的灵魂,在特别行政区必须得到切实尊重和维护”。在香港实行什么样的民主制度,事关中央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关系到香港的繁荣稳定。根据宪法、基本法,中央拥有香港民主发展的主导权和决定权,只有中央主导,香港的民主才能健康稳定可持续地发展。
韩大元指出,根据宪法和基本法,香港实行的民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主的组成部分,因为回归就意味着香港已经纳入国家治理体系,随着宪制秩序的确立,香港的民主制度也纳入到由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的宪制秩序之内。因此,在香港实行的民主是国家民主的一部分,两者的理念是相同的,是包括750万香港同胞在内的中国人民当家作主。
白皮书提出,“中国的国体政体决定了香港回归后必然实行民主”“中国政府坚定维护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展民主的既定立场”,作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特别行政区,香港的政权组织和运行要遵循宪法规定的民主原则,实行民主制度。白皮书做了明确的定位,民主的发展要以法治为基础,要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
韩大元表示,香港市民要了解关注国家的民主发展进程,通过实践,特别是经历了“修例风波”后,也认识到西方民主的局限性,要坚定在“一国两制”下推进具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发展。
上游新闻记者 李洪鹏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