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改委〔2018〕542号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水口镇健身广场及小城镇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水口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水口镇健身广场及小城镇建设项目立项的函》(水口府〔2018〕10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实施水口镇健身广场及小城镇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水口镇健身广场及小城镇建设项目。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7.5亩;建设内容包括:带台阶看台和灯光的标准篮球场,占地面积约为1240㎡;门球活动场,占地面积约为806㎡;四个乒乓球活动场,占地面积约为126㎡;健身路径场,占地面积约为108㎡;广场场地硬化;大理石铺装;广场绿化景观;公厕1座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来源:总投资25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业主自筹。
四、项目业主: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负责人:汪文波。
六、建设地址: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天寨村18村。
七、项目建设工期:2018年11月—2019年10月。
八、招标核准: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等达到《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2016年修订版)》规定必须招标之标准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在市政府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若项目概算批复投资超过本批复投资10%,需在概算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报我委重新审批,逾期我委不再审批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22日
抄送:区国土房管局、规划局、环保局、文化委、安监局、统计局。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