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梁区2017年度环境保护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12-10 00:07/政府办

铜府办〔2018〕136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铜梁区2017年度环境保护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根据《重庆市铜梁区环境保护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奖励办法(试行)》(铜府办〔2017〕150号),区人社局、区环保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了评审工作,经初审、评审、征求意见、公示、审批等环节并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铜梁区2017年度环境保护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通报如下:

一、铜梁区2017年度环境保护突出贡献单位(5个)

重庆新美鱼博洋塑钢型材有限公司、侣俸初级中学、铜梁区城乡建设委员会、铜梁区畜牧业发展中心、铜梁区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二、铜梁区2017年度环境保护突出贡献个人(10名)

陈鸣凤 安居镇会龙社区居民

陈永禄 东城街道环保办负责人

李 军 铜梁区水资源管理站副站长

李 伟 区经信委规划投资科科长

李银华 区林业局林政管理站副站长

刘 艳 安居镇龙泉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妇联主席

吴优琴 重庆威斯特电梯有限公司总经理

袁天宝 区环保局生态科负责人

周 婵 福果镇工作人员

周 海 重庆市铜梁港航管理处支部书记、处长

希望受表扬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区各镇街、部门和单位要以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立足本职、履职尽责、奋发进取,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4日

抄送: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区监委、法院、检察院、武装部。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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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综合新闻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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