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改委〔2018〕538号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铜梁区人民公园易涝点改造工程
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铜梁区龙廷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调整铜梁区人民公园易涝点改造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的函》(铜龙廷函〔2018〕169号)已收悉。我委于2018年8月15日以铜发改委〔2018〕530号文件予以批复,因项目投资额发生变更,经审核,现调整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铜梁区人民公园易涝点改造工程。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雨水管道38m,采用HDPE钢塑复合缠绕管,管径为1000mm;污水管道207m,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管径为600mm。包含沟槽开挖回填,检查井修建,管道安装、测试与试验等建设内容。
三、项目总投资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巴川河及淮远河城区段整治提质项目建设资金。
四、项目业主:重庆市铜梁区龙廷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五、项目负责人:彭远华。
六、建设地址:铜梁区迎宾大道。
七、项目建设工期:2018年8月—2018年10月。
八、招标核准: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达到《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招标之标准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在市政府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若项目概算批复投资超过本批复投资10%,需在概算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报我委重新审批,逾期我委不再审批。
铜发改委〔2018〕530号文件停止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21日
抄送:区国土房管局、规划局、环保局、建委、安监局、统计局。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