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中小学生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

01-04 09:13/忠州日报 李春森

王小平应邀出席教师法治教育研究中心成立大会。

本报记者李春森

“让孩子们在校园健康、快乐成长。”这是王小平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也是他工作以来一直未改的初心。

王小平今年43岁。参加工作后,他一直在金鸡小学担任着品德与社会学科的教学。从那时起,他就意识到法律知识对学生的重要性。

2015年9月,王小平借调到县教委安全稳定法治科任副科长。该科室承担着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因此,王小平深感责任重大,不敢有丝毫懈怠。

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各地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校园暴力屡禁不止。在王小平看来,青少年犯罪主要源于法律意识淡薄。他想到开设法治课程,同时组织法治专家到各个学校开办法治讲座。

“法治课一周才一节,达不到想要的效果。”王小平说,开办法治讲座也有局限性,单纯地讲法律知识,孩子们听上去会觉得很枯燥,不愿意接受。同时,全县学校很多,每所学校每学期最多只能举办一次讲座。

为此,王小平请教相关教育专家,向校园法治教育做得好的区县同行探讨经验。最终,王小平向县教委领导建议,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律知识,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

“所谓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就是老师在课堂上,利用某个契机,适当渗透一些法律知识。”王小平说,比如,在六年级学习百分数时,教师可将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计算方法设计成作业题,融入到学生所学知识中,从而对学生进行税法教育。

“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也是渗透法律知识的好时机。”王小平说。

实验小学一名教师在三年级数学教学活动中,出了一道题:站在马路口,统计一分钟内通过的车辆数量。在带领学生去统计前,教师首先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和交通法规教育,到达现场后再对学生进行反面教育:假如在十字路口不按红绿灯的指示行驶,不遵守交通法规,就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学生们在学习数学的同时,也学习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部分内容。

要给学生讲解法律知识,首先需要自己熟悉法律知识。为丰富教师的法律知识,王小平组织律师、法院工作人员、专职法治教研人员对教师开展相关培训。

除此之外,在王小平等人的推动下,我县以“法律进学校”为契机,打造由法治副校长、“莎姐”检察官、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员、社工、志愿者组成的校外法治教育工作队伍,经常性开展教师、家长法治教育培训活动,重点培训与学生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知识,构筑起“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格局。

通过王小平等人的不断努力,近年来,全县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大幅提高。2017年,我县实验小学、忠州中学、乌杨小学等8所学校被教育部评为“零犯罪学校”。

2017年,王小平被重庆市禁毒办、市教委表彰为“重庆市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优秀教师”。2018年底,在第二届重庆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中,王小平荣获提名奖。

审核:周希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
[ 编辑:综合新闻编辑部 ]
分享到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