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前坠江的万州22路公交车,葬送了15条鲜活的生命。
调查结果一出,网络空间一时群情激奋。我们愤怒讨伐抢方向盘的始作俑者,我们反思悲剧应该怎么避免,我们悲悯地希望被牵涉的家庭都能早日从阴霾中走出来。但没想到的是,即便许多人都反复讨论、反思这场警世悲剧,还是没能为类似事件按下终止键。
01
万州公交坠江后
短短一月又发生了25起类似事件
距重庆万州公交车事故已经半个月,但事故发生前的5秒画面,仍旧历历在目。公交车掉落时的尖叫声刺痛了每个人的神经。
但血淋淋的代价并没有让危害公共安全的“巨婴”们长记性。就在万州事件的第二天,湖北咸宁的一辆公交车上,一名女乘客正在对司机撒泼。推拉撕扯的动作持续了整整20秒。
湖南湘潭一位老人也坐过站了,见司机不肯当即停车,老人愤怒地抢夺方向盘。
觉得错都在别人身上的,还有北京这位拿整箱牛奶砸司机的乘客,在她的世界里,她想下的地方,就是站台。不停车,就捣乱。
下面这位江西新余的大爷也是,就算离车站只有十几米又怎样?他就是想如他所愿地下车。
甚至在女司机停车、打电话报警的时候,他还意犹未尽地抢拽方向盘,怒气冲冲地指指点点。别人自保式的还击,在他们眼里更是暴虐的催化剂。
据不完全统计,在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发生后,各地又报道了25起任性乘客大闹公交车、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
10月29日,湖北咸宁,不想买票的乘客推拉摇拽司机;
10月29日,北京,乘客用整箱牛奶狠砸司机;
10月31日,辽宁沈阳,妻子抢夺老公的方向盘,致路人1死3伤;
11月1日,江西新余,乘客辱骂、殴打女司机;
11月2日,江西新余,还没到站就想下车的乘客抢夺方向盘;
11月3日,贵州贵阳,因为玩手机坐过站的乘客欲抢方向盘;
11月3日,广西钦州,不愿买票的乘客爆粗口、多次挥拳欲殴打司机;
11月4日,湖南湘潭,坐过站的乘客辱骂司机、抢夺方向盘;
11月4日,安徽岳西,未到站就想下车的两名乘客殴打司机;11月4日,江苏淮安,坐过站的乘客辱骂、拉扯司机;11月6日,贵州贵阳,乘客大力抢夺方向盘;11月6日,江西南昌,未到站时要求停车无果,乘客拉扯司机;11月7日,贵州遵义,被司机告知乘错车之后,乘客死死掐住司机脖子;
11月7日,山东滕州,乘客要求提前发车遭拒,打骂司机、拉扯车门;
11月8日,安徽阜阳,要求停车被拒,乘客两次拉扯方向盘,强行踩刹车;11月9日,南京一公交车上乘客王某与司机争吵的同时竟从安全门的前方空隙处拉扯司机双臂,欲抢夺方向盘;
11月10日,广西南宁,乘客用灭火器砸门,还想打司机;
11月15日,北京市顺义区,一女子抢夺公交车方向盘,还大喊“要死一起死”?11月18日,四川绵阳一53岁大妈急于下车抢夺方向盘;
11月19日,湖北宜昌109公交车行驶大桥上时,一女子因为工作不顺心想下车提前回家抢夺公交车方向盘;
11月21日,浙江省建德梅城古城一位老人因为2元钱车费和司机发生争吵,一把抓过驾驶员还在行驶中的方向盘,一阵猛拽;11月22日湖南永州一醉酒男子因驾驶员拒绝其无理要求抢拽方向盘;11月25日,由湖南隆回开往荷香桥的5路公交车上,上演了“抢方向盘”的惊魂一幕,隆回警方迅速处置;11月27日,湖南衡阳公交司机周女士提醒老年人注意安全,而“老年人”的称谓刺激到了一位中老年男乘客,这位乘客抢夺方向盘并殴打女司机;11月28日,重庆南川开往大学城大巴车上一男子突然发现自己坐错了车要提前下车抢夺司机方向盘
……
02
抢夺方向盘将会怎样?
昨日安娃刚推送了一篇文章《【安娃关注】昨日又发生!綦江段高速路上一男子抢抓方向盘!》给大家讲授了遇到乘客与司机发生矛盾,要求停车,甚至抢夺方向盘,我们应该怎么应对?
今天安娃再来给大家说一说抢夺方向盘将会怎样?
该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兜底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里的故意指的是明知实施相关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后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相关肇事者一般将被认定为具有放任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该罪有两档刑期。一是危险犯,构成了危险但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实害犯,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同时,受害方还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民事赔偿,即使公交公司出于和其他乘客的合同义务先行赔偿了各项损失,最终所有民事责任都将追偿到肇事者身上。可见,殴打司机、抢夺方向盘不仅危险,更将使自己身陷囹圄,承担巨额民事赔偿,一时冲动导致终身抱憾。
如果早就明白这些后果,相信绝大多数肇事者都将停止犯罪。可是,法律并不会因为他们不懂法律而减免罪行。
(来源:安娃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