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提醒】重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这些费用不再收取!

日常生活中

每个人都会缴纳一定的费用

比如签证认证费、身份证工本费

考试考务费、污水处理费......

随着政府实施简政放权的举措

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也在减少

还有哪些事项需要收取费用?

一起来了解下

近日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发布公告

公开2018年重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截至2018年12月底

重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41项

其中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19项

此次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共涉及17个部门

与2017年相比

有哪些收费事项减少了呢?

2018年重庆行政事业性收费

减少2项

包括排污费费改税

取消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共降费4.3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

自2019年1月1日起

取消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和车辆营运证收费

值得一提的是

每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中

都有收费依据

该缴纳多少费用

网上都可以查得到哟

☟☟☟☟

举个例子

比如:机动车牌证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4]2831号文件显示

行驶证、临时行驶证工本费

收费标准为

行驶证每本15元

临时行驶证每本10元

比如:不动产登记费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

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以下简称住宅)

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

申请办理相关规定范围内的

不动产登记事项

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不收取证书工本费

每增加一本证书

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

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

登记收费标准为0元

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

办理规定范围内的

非住宅类不动产权利的

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

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温馨提示

两部门明确指出,

以后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严格按照国家及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各级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收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有权拒绝缴纳。

若遇乱收费,

公众可拨打举报电话12358,

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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