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巫山“保护长江母亲河”专项行动专查问题

执法人员没收非法网具

“你们这里的污水排向哪里?”“生活垃圾如何处理?”……在农户家中、在码头,执法人员向当地村民、趸船工作人员详细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并一一作好记录。

巫山县河长办近日组织县人民检察院、长江航运处、县水务局水政执法大队、县农委农业执法局联合巡河,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对照监督重点,围绕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广辟案源,大胆监督,下决心办理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以强有力的办案行动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使专项行动真正取得监督实效。

巡河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深入污水排放处、垃圾焚烧点进行实地察看。在大溪乡境内,一个已被责令停工的采砂场是否存在死灰复燃的现象,成为执法人员巡航与监控的重点;在三道沟,距巫山长江饮水取水点50米处,经检查发现,一股生活废水直排长江,执法人员立即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迅速安排检测人员对江水进行检查,确认水质是否受到影响。

巡河结束后,相关人员就“保护长江母亲河”进行专题研讨,决定建立定期巡航、定期研判、案件移送等机制。一经发现线索,由检察官与长航公安民警进行巡航排查,对疑似问题进行定期研判。对于立案案件,公安机关及时送往检察院,由检察院责令主体单位立即整改,定期销号。对于消极怠慢、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们将继续深入长江及支流重点乡镇进行线索摸排,围绕非法采砂、畜禽养殖户向江河违法排污、生活垃圾露天堆放等重点领域,多渠道挖掘摸排涉及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的公益案件线索,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巫山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负责人赵月兰表示。

据了解,通过专项行动,巫山县已取缔网箱养鱼13处,查处涉河内违法案件6起,立刑事案件4件,对违法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人,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人。(郝燕林 刘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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